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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日期:2026-07-23 05:23 点击次数:161
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代码:300252,证券简称:金信诺)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、修订的议案》。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议案以98.49%的高票获得通过,标志着公司在资本结构优化和治理机制完善方面迈出重要一步。
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
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,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14:00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召开,董事长黄昌华先生担任主持人。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,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:15—9:25、9:30—11:30、13:00—15:00,互联网投票系统则开放至当日15:00。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。
会议出席情况显示,共有405名股东通过现场及网络方式参与投票,代表股份175,169,13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.6145%。其中,现场投票股东1人,代表股份137,123,096股,占比20.0511%;网络投票股东404人,代表股份38,046,040股,占比5.5634%。中小股东参与方面,404名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,代表股份38,046,04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.5634%。
公司董事、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,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(深圳)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。
议案表决结果
本次会议唯一议案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、修订的议案》作为特别决议事项,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表决结果如下:
总表决情况
表决类型
股份数(股)
占比
同意
172,528,876
98.4927%
反对
2,622,060
1.4969%
弃权
18,200
0.0104%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
表决类型
股份数(股)
占比
同意
35,405,780
93.0604%
反对
2,622,060
6.8918%
弃权
18,200
0.0478%
最终,该议案以98.4927%的同意率获得通过,远超特别决议所需的三分之二门槛,体现了股东对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认可。
法律意见
上海市锦天城(深圳)律师事务所王远律师、唐巧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,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,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。
备查文件
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;
上海市锦天城(深圳)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;
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。
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议案的通过,将为金信诺后续资本运作及业务发展提供更灵活的制度支持。公司表示,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,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